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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-觀光車培訓 (1)每個座位上應當配備安全保護裝置,并且滿足 GB 28709—2012《非公路旅游觀光車座椅安全帶及其固定器》的要求; (2)應當為每位乘客設置安全實用的扶手或者拉手,扶手或者拉手距離座墊的上平面高度不低于 180mm; (3)應當在觀光車輛側面的乘客上下車出入口處設置護欄、側圍、護鏈等安全防護裝置,并且在車輛運行時,能夠起到安全防護作用; (4)應當為與運行方向相反布置的、位于觀光車輛最后部的乘客,設置安全護欄或者側圍等安全防護裝置。 上一篇電流互感器-電工培訓下一篇電動叉車-叉車培訓 |